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幕墙玻璃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装潢分公司
物资(幕墙玻璃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HNJCY-ZHWZCG-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项目 ,项目业主为 湖南慧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装潢分公司 ,使用单位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装潢分公司 。本项目所需的 幕墙玻璃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与莲坪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5.8亩,总建筑面积195444.24m2,其中包括检测大楼、人才公寓、检测车间等20个单体建筑和室外配套设施,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容积率为2.08;绿化面积17935.15 m2;停车位共计976个。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评标方法
5.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4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每日 上午8:00 至 下午18:00 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医专路与梨张路交叉口中铁城建集团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装潢分公司项目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招标文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17年9月10日 下午15:00 之前(北京时间)。
7.2 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医专路与梨张路交叉口中铁城建集团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开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装潢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医专路与梨张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飞
电 话:18610527673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69号
联系人: 王飞
电 话: 18610527673
监督电话:03512654052
2017年9月4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
1 |
中空金晶灰钢化玻璃 |
6mm+9A+6mmLOW-E |
m2 |
4196.46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装潢分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医专路与梨张路交叉口 |
2 |
双钢化夹胶玻璃 |
10+0.76+10 |
m2 |
176.01 |
注:此标的物数量与型号只是暂估数量与型号,具体需求数量与型号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3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4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物资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