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3#、4#厂房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13年05月10日点击:
                                                     2013-05-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3#、4#厂房室外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01标段:2#厂房室外场地面积9000平方米;
02标段:3#、4#厂房室外场地面积18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近3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
    3.6 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吉林大路6188号)招投标窗口报名。
    4.2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外省施工企业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3 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 0431-89960178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如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可视为放弃。
    5.2 招标文件01标段售价500.00元、02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吉林大路61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联系人:刘庆伟
    电话:0431-846459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296号银贸大厦8楼805室
    邮编:130021
    联系人:石春祺
    电话及传真:0431-885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