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废剧毒及危险化学试剂处置合同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废剧毒及危险化学试剂处置合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XPC-C09-244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减少化验室不再使用的试剂药品存储中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广西石化公司对存储的剧毒化学品进行普查,因试验方法变更或替代,共有3种剧毒危险化学品、73种一般危险化学品今后不再使用,需按照报废试剂进行无害化处置。。
1.2招标范围:
广西石化公司化验室报废的3种剧毒危险化学品和73种一般危险化学品,其中剧毒品约8297.82克,一般危险化学品约482.88千克,详见明细表。
1.3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3.1协助对报废试剂的清点及称重。
1.3.2编制报废剧毒化学品及一般危险化学品的转移运输方案,无害化处置方案,负责报废试剂的转移和处置,办理有关剧毒品转移处置手续。
1.3.3书面反馈报废试剂的转移处置情况,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1.4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1.5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报废试剂的转移处置工作。
1.6 服务要求:
按环保要求,处置单位将剧毒品及危险化学试剂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对处置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严禁将剧毒品及一般危险试剂转给其他单位和人员处置,配合公安机关对剧毒品处置过程的跟踪和监管,提供有关证明资料。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剧毒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查验、审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8 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1.9标段划分:
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1.10 其它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广西区内具有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剧毒品的处置能力并提供公关机关认可的证明;
2.1.2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辆,具备运输驾驶及押运人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者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
2.2人员要求:
运输驾驶及押运人员具有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书。
2.3业绩要求:
近3年有过类似剧毒化学品的转移处置业务,须提供业绩合同。
2.4财务和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任何违规、违法等被相关主管部门处分的记录。
2.5 HSE要求:
在近3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6其他要求:
2.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不接受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投标。
2.6.4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2.6.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9月6日至2017 年9月1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本文下节)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gxshzb@163.com,核实资料后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9月2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C栋10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7-GXPC-C09-2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7 年9月26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C栋105室 。
5.3请投标人派代表(身着正装)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孔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777-3885389 或 0777-3882025
传 真: 0777-3885167
电子邮件: hyxy_gxsh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102100022517
账户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02002251190067110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9 月6日
投标确认函
致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看到贵单位发布的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废剧毒及危险化学试剂处置合同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XPC-C09-244)后,经我方研究决定确认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且承诺在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期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本函后附下述资料,并均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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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