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和平台搭建项目投标邀请书公告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和平台搭建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HYXY-ZB-2017-FW0901
(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和平台搭建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深港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此次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香港支线管道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按照管道管理实际情况,依据国际和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和现有管道完整性管理技术,编制香港支线管道(约1.24公里陆地管道和约20公里的海底管道)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和对应管理应用平台的开发、应用及上线。
1.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和平台搭建项目。香港支线管道(约1.24公里陆地管道和约20公里的海底管道)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和对应管理平台的开发。即基于对大陆及香港地区法律和法规、国内和国际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梳理对标,结合香港支线管道运营情况,建立适用于深港管道有限公司管理完整性管理体系,并通过系统开发或是应用平台搭建实现管道管理的系统性和简洁性。
具体内容为:
(1)开展与天然气管道(含陆上管道和海底管道)完整性管理有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及体系文件类辨识、梳理及对标,结合香港支线管道实际情况,构建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开展香港支线风险评价,编制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
(2)基于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开发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应用平台的开发及上线。
(3)项目实施分三期,即第一期完成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建立;第二期完成香港支线完整性管理应用平台搭建方案;第三期应用平台完成开发、测试、培训及应用上线及相关服务。
产品验收分为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专家评审会验收、应用平台搭建方案专家评审会验收、平台上线后最终验收共三次实施。
一期验收:完成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并获专家评审会通过。双方在《一期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二期验收:完成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应用平台搭建方案,并获专家评审会通过。双方在《二期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最终验收:完成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平台上线并通过系统测试,经过三个月无故障试运行,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最终验收。按照合同要求和应用平台搭建方案对整个系统进行总体功能和性能测试,系统测试结果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验收合格后双方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详见招标文件。
1.3提交的服务成果:
(1)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对标及评估报告。
(2)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文件,含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第三层次文件和记录表单。
(3)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
(4)管道完整性管理应用平台搭建方案。
(5)香港支线管道完整性管理应用平台(包括全部功能要求),包括软件安装介质及许可证,相关定制开发源代码及详细设计、建设实施方案、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相关系统安装部署说明、用户使用手册、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系统运维方案等。
(6)文档应与系统相一致,文档应该全面、完整、详细、清晰,能够满足招标人对系统安装、使用、维护、应用开发的需要。
(7)图纸规格和质量:所有纸质文件应符合ISO标准的A或B系列图纸标准,建议采用A4标准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
1.4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1.5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6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含上线运行)。
1.7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8质保期:为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36个月。系统正式交付使用后,服务商对其提供的系统运行故障、软件的使用、维护、以及功能扩充均应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见技术说明及要求。
1.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10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说明及要求章节。
1.11其他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HYXY-ZB-2017-FW0901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 2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业绩要求:提供2012年至今不少于1个从事管道完整性评价、风险评价、软件开发或者管道完整性评价、软件开发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业绩,且未同时在其他正在开展的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项目不可替代人员或关键人员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单位财务报表,根据所报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信誉要求:保证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的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6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投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zbb@163.com。须填写汇款附言:“FW0901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3.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8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
4.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收电汇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FW090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9月 28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有效证件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港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冯女士、张女士、苏女士
电 话: 010-62371085 010-62371312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102100022517
账户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02002251190067110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
注:请贵公司在收到单独发送的投标邀请函后24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如同意参加投标,请传真或邮件方式回复《投标确认回复函》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报名资料,并按照投标邀请书约定参加投标活动。未回复者视同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