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纸板委外加工和箱成型委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纸板委外加工和箱成型委外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纸板委外加工和箱成型委外加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100%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纸板委外加工和箱成型委外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层数楞型 |
计量单位 |
年度采购量(万)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
纸板委外加工和箱成型委外加工 |
烟箱纸板委外加工 |
硬包双瓦箱纸板、软包双瓦箱纸板、细支双瓦箱纸板、中支双瓦箱纸板、其他双瓦箱纸板、所有周转箱纸板 |
5层EB楞 |
M2 |
342 |
2 |
|
烟箱成型委外加工 |
硬包双瓦箱、软包双瓦箱、细支双瓦箱、中支双瓦箱、其他双瓦箱、所有周转箱 |
5层EB楞 |
M2 |
156 |
|||
烟丝箱纸板委外加工 |
出口烟丝箱 |
5层CA楞(内箱) |
套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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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层CA楞(隔板) |
|||||||
1 |
7层BCA楞(外箱) |
||||||
外发烟丝箱 |
5层AB楞 |
个 |
6 |
||||
烟丝箱成型委外加工 |
出口烟丝箱 |
5层CA楞(内箱) |
套 |
0.8 |
|||
5层CA楞(隔板) |
|||||||
7层BCA楞(外箱) |
|||||||
外发烟丝箱 |
5层AB楞 |
个 |
4 |
||||
梗丝箱、滤棒箱、滤棒盒纸板委外加工 |
梗丝箱纸板 |
5层AB楞 |
M2 |
33 |
|||
滤棒箱纸板 |
5层AB楞 |
M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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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棒盒纸板 |
3层B楞 |
M2 |
12 |
注:
1、清单中“中标供应商数量”是指该标包中标供应商数量的上限值;“年度采购量”仅作为招标阶段投标人组织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采购的实际订单量,合同数量据实结算。
2、中标供应商为2家:排名第一的中标供应商获得采购量的约60%、排名第二的中标供应商获得采购量的约40%。
2.3.供货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 交货时间:采购人订单、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1、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及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烟草行业关于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人正常生产的要求。
2、提供的产品在验收或生产使用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应以招标人质检部门书面鉴定结果和处理意见为准。
3、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标准的要求(详见纸板委外加工采购标准、纸箱成型委外加工采购标准)。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湖北省内需求地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本次招标供货产品的经营范围 (必须具有纸品包装生产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生产供应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3近两年财务(须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投标人2014年至2016年期间至少有一项及以上为国内生产企业提供该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3.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标段,下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宝丰时代1005室)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毎标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在2017年10月12日下午14:30前送达至开标现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49号蓝天宾馆北楼第 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其他允许的递交方式: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hbzyzx.com)上公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39号
联系人:张可
电话:0710-3078699、 13907275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
联 系 人: 黄瑞
电 话: 0710-3333075、17786779586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