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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网巴林左旗供电公司供电所及宿舍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2日点击:

国网巴林左旗供电公司供电所及宿舍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供电分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国网巴林左旗供电公司供电所及宿舍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网巴林左旗供电公司供电所及宿舍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谈判文件编号:MYZB2017-0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期

金额(元)

1

浩尔吐供电所房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巴林左旗

45

日历天

13748.25

2

碧流台供电所房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58401.79

3

三山供电所房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45302.23

4

花加拉嘎供电所房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98226.85

5

隆昌供电所营业厅维修改造工程

189050.53

6

隆昌供电所职工餐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183867.88

7

隆昌变电站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4931.82

8

国网巴林左旗供电公司职工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260991.7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4、投标企业上三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施工过类工程(供变电所维修改造工程)

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资格复核时间及要求:

1、报名、资格复核时间:2017912日至 20179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

2、报名、资格复核地点: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投标企业上三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施工过类工程(供变电所维修改造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3.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安全员还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912日至 20179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9259时00分,地点:赤峰市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006室

联系人:任艳宏

联系电话:0476-8351781

采购单位名称: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供电分公司

邮政编码:025150

联系人: 乔海兵 联系电话:13694758533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供电分公司

2017年9月12日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