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及监理中标公告
彭阳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
中标公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彭阳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9月11日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 标 金 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玖元伍角捌分
小写:¥:11949859.58元
中 标 工 期:180日历天
质 量 标 准:合 格
项 目 经 理:孙海艳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 标 金 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贰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肆角肆分
小写:¥:11926577.44元
中 标 工 期:180日历天
质 量 标 准:合 格
项 目 经 理:梁伟宏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捌佰柒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肆元零壹分
小写:¥:8792464.01元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 格
项目经理:孙海艳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 标 金 额:大写:捌佰柒拾柒万伍仟玖佰壹拾捌元玖角贰分
小写:¥:8775918.92元
中 标 工 期:180日历天
质 量 标 准:合 格
项 目 经 理:白宏礼
监 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华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施工中标价的0.8%
监理工程师:吴汉阳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监理的施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24个月期满止。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及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且由开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原件并且异议信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异议信函的日期以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及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收到异议函后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 系 人:虎东
电 话: 136295478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951-5195921/18095111800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