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营销方案省市县三级穿透落地营销管控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营销方案省市县三级穿透落地营销管控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政企营销方案省市县三级穿透落地营销管控,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H-BX-171218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服务地点:广东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参选报价最高限价(不含税):600000.00元;
比选范围:为落实集团政企“4+1+1”和省公司“2+5”战略,进一步集中资源,优化运营。需要针对每季度的政企营销方案加强跟踪和管控,及时收集市场成功经验及一线销售人员反馈,加强移动业务团购营销的策划能力与执行能力特启动本项目。本项目预期能够达成如下目标:
通过营销方案落地监控,加快营销政策的三级穿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全省销售组织效能。
总结分公司团购营销推广经验,建立标杆团购案例传播机制,促进优秀案例的全省复制与推广,推动移动业务团购规模上量。
推动政企终端直供合作商向政企团购服务商转型,优化管理模式,牵引合作方资源解决终端成本不足、营销服务缺失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人民币600000.00元,参选人价款(不含税)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资格条件
2.1 ※资质条件: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运营与管理优化项目,要求2014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运营与管理优化:是指企业根据市场营销决策与企业运营管理的需要,运用专业的方法、工具与技术,搜集、记录、整理、以及分析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得出科学的、客观的建议与方案,从而实现指导市场营销决策,或优化企业运营管理的目标所开展的活动。领域包括并不限于客户、产品、业务、价格、品牌、渠道、促销、竞争对手、企业内部等;形式包括并不限于调查、研发、规划、研究、监测、咨询、建议、测评、优化、提升设计等。新媒体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流程优化、新媒体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流程优化等。
2.3 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7人:
※项目负责人1名, 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具备1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
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驻点人员2人,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学历证明等材料(项目如出现更换项目组成员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并经过比选人同意);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广东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广东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8 ※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纸质版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
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购买,微信报名成功后,请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如无法下载,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获取)。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1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2.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4. 参选保证金:7000.00元人民币。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 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六、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联系人:杨云梅
联系电话:18924161881
电子邮件:gzzb@gcbidding.com、18924161881@189.cn
购买文件联系人:赖小姐
电 话:(020)83766483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8110901013200373587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