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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北夷陵区姜家湾村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14日点击:
                                             2013-05-14


    一、夷陵区姜家湾村拆迁安置房工程 ,已由夷发改投资(2013)29号文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姜家湾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夷陵区姜家湾村拆迁安置房工程,工程规模:30387.9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层次:1#-10#建筑面积均为3038.79平方米,场平用地面积33727.78平方米;结构层次:1#-2#楼首层为框架结构,二层及以上为砌体结构;3#-10#楼为砌体结构。建筑层数均为6层。
    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姜家湾村三组。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屋面、建筑电气、消防等工程)、场平及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及居民自筹。
    5、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备案手续(夷陵区本地企业可提供夷陵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b、通过系统选择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且拟担任本标段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件须贴有“宜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c、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累计已完成(不含在建项目)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则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补充材料原件,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原件),职称证书需贴有“宜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③拟派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必须是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须提供上述现场管理人员有效上岗证或培训证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含在建项目)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则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补充材料原件,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8)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该账户资金存款余额证明原件,该账户存款余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出具的时间应在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之间,未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9)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1年或2012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资产负债率(年末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必须在70%及以下。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须在建设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方可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未进行网上投标注册的企业须先办理网上投标注册(具体操作参见http://www.ylzfcg.com首页企业网上注册须知)。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 6月5日9:00时。
   
    六、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lzfcg.com),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壹佰万元(人民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和网络上传两种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址为http://www.ylzfcg.com,上传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5日上午9:00时整。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3年6月5日上午9:00时前提交至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5月14日。
   
    十、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电视台、三峡日报、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姜家湾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系人:徐晓玲
    电 话:0717-6914141-602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