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镇站上村、兴安营村、周园子村、大渠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安定镇站上村、兴安营村、周园子村、大渠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盛标建筑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盛标建筑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安定镇站上村、兴安营村、周园子村、大渠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定镇站上村、兴安营村、周园子村、大渠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组织机构代码证(现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本;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报名人认为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
四、报名时间:于 2017年 9 月 14日至 2017年9月 18日,上午 09 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 00 分-- 16时 00 分。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盛标建筑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火神庙商业购物中心D座1242室
联系人:祖昊阳
电 话:6923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