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米面油等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米面油等物资采购
及供应商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已安排好资金用于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米面油等物资采购及供应商入围项目。云南能投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人)受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代理采购人进行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米面油等物资采购及供应商入围。
2.2项目编号: YNNT-W201709-27。
2.3采购内容: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米面油等物资采购及供应商入围。详细采购要求详见 “第五章 采购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包
磋商申请人只可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项、漏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2.5采购预算:625000元/年
2.6交货时间: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
2.7供货期限:一年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3.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和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3.3提供2017年近期大米、面粉、豆油生产地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3.4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代理商,代理商提供代理产品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5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7年9月 15 日至2017年9月 21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云南能投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环城北路1-3号汇和大厦5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报名资料:
4.2.1报名单位与采购人签署的保密协议(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5报名单位联系人的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2.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2.7竞争性磋商文件均提供电子版及纸制版,若需邮购纸制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 27 日13时30分至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9月 27 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丽阳星城118栋1单元402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点: 昆明市官渡区东郊大板桥
采购代理人:云南能投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环城北路1-3号汇和大厦5楼
联 系 人:钱桃萍 联系电话:18487109439
传 真: 0871-68396023 电子邮箱:2189313005@qq.com
日期:2017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