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宣传载体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宣传载体制作安装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受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宣传载体制作安装项目;
2.2采购预算:78.8083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6招标范围:展架、公告栏等,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招标四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9点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与北湾西街交汇东行100米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北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应化南路3233号
联 系 人:李祥宇
电 话:0431-84498690
监督单位: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鲁乃绮
电 话:0431-89672879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传 真:0431-8861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