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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云南鹤庆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15日点击:
                                                         2013-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已由鹤发改字【2013】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庆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工程
    2.2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内容
    2.3 建设地点:鹤庆县火车站片区
    2.4 工程投资:5265056.24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及叁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1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照常休息)。(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5.2 报名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股)
联系电话:0872-4129993
    5.3 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还必须携带入滇备案证原件,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5.4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7.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振鸿
    电 话:13987219773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
    联 系 人:朱自春
    电 话:413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