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曹妃甸区唐海镇2017年第一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曹妃甸区唐海镇2017年第一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唐农发办【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配套、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曹妃甸区唐海镇2017年第一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曹妃甸区唐海镇、三农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唐海镇新建防渗渠3.365km、修建节制闸1座、修建闸涵9座、铺建碎石路13.33km;三农场清挖渠道3.53km、新建防渗渠1.8km、修建节制闸8座、修建闸涵3座、修建过水涵洞2座、修建泵站2座、扬水点1座、铺建碎石路5.58km;
2.4合同估算价:约919.61万元;其中第1标段约159.77万元,第2标段约160.80万元,第3标段约216.07万元,第4标段约192.83万元,第5标段约190.14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为防渗渠1.808km(详见工程量清单);第2标段为防渗渠1.557km,修建斗渠节制闸1座,修建排渠节制闸涵2座,新建闸涵Φ0.6m7座(详见工程量清单);第3标段为铺建碎石路13.33km(详见工程量清单);第4标段为新建防渗渠1.8km,渠道清淤3.53km(详见工程量清单);第5标段为修建节制闸8座、修建闸涵3座、修建过水涵洞2座、修建泵站2座、扬水点1座、铺建碎石路5.58km(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 各标段项目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于2017年11月1日开工,2018年4月29日竣工;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第1、2、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5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大厅持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企业注册资本构成情况;与本公司法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名单;与本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名单;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名单。留原件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不能同时投报两个或多个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邮 编:063299
联 系 人:李建友
联系电话:0315-8757187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李会玲
联系电话:0315-5923069
电子邮箱:tshongyuan@sina.com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