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总队医院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武警总队医院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WJWXGZ-1715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总队医院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总队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食堂操作间改造、更换阳光棚、食堂外墙粉刷、小车班(值班室)前路面硬化、楼顶晾衣场、停车场道路划线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拉萨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总队医院院内
2.3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缺陷责任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施工设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 2017年10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 时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胶装成册留存)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格证书;
(4)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财务审计报告;
(5)区外企业还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商报》和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总队医院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 系 电 话:13618993706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 18687084117 13989990739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