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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饶河水运口岸边防检查站营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20日点击:
                                                 2013-05-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水运口岸边防检查站营房工程施工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发改字【2012】1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口岸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饶河县;
    2.2 建设规模:新建营房188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11月1日。
    2.4 招标范围:新建营房1880平方米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建造师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报名。
    黑龙江省外投标企业,应当持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由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10日上午09:00,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上发布。

    8.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河县口岸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计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饶河县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51号602室
    联 系 人:郭立 联 系 人:王璇
    电 话:0469-5622273 电 话:0451-82312345
    传 真:0451-5512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