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名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江市名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丽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 已到位 ,招标人为丽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招标代理机构为 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古城区庆云路与丽鹤路交叉口,本次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招标,招标规模新建展示中心一幢,建筑面积2954.28平米,附属用房1081.82平米。
2.2 招标范围
招标条件
丽江市名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3 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4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和入丽备案证,丽江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5月23日至 2013 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入丽备案证(市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3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3年 06月 14 日上午9:00分以前,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香格里拉大道北段843号
联系人: 李伟强
电 话: 0888-5155799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政府北侧)
联系人:车涛蓉
联系电话:0888-5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