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机关供电、通讯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政部机关供电、通讯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以“发改投资[2013]4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政部机关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民政部机关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建设规模7032平方米,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更新机关办公楼1号楼内给排水管线,改造楼内电路、通讯线路供暖管线等,并对相关建筑进行恢复装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三者之一即可。
2、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应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 鸿华高尔夫商务球会A12座一层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球会A12座一层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部机关服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
鸿华高尔夫商务球会A12座
邮 编: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宋锁明 联 系 人:谢勇、刘旭东
电 话:010-58123955 电 话:010-64939785-155
传 真: 传 真:010-649398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iey@biddingcitic.com;
liuxd@biddingciti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