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请
登录 查看) 受业主单位(请
登录 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18-01-1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X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X造价咨XX公安消防XX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X.1XX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XGK(X号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采购金额:约XX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X日历天1.6、招标范围: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及售后维修
二、评标信息:开标日期X年1月9日X时XXXX评标小组成员:黄瑜、贾蕊、穆爱莲、崔凯、刘畅
三、否决投标原因: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符合X货物投标报价书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质量不符合1.3.4质量要求。
其他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中标结果X中标价X(XX)供货期:合同签订后X日历天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XXXK1X第K1-2幢X层1号房联系方式X-X
五、公告发布媒介:X》、《河南招X》上发布。
六、、联系XX公安消X东京大道中段联系人:X电话X代理机构:XXX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