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资格后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舒兰市农村能源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站。招标人为舒兰市农村能源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建2600个沼气池。施工分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舒兰市。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6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工程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及吉林市外埠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下午14时00分,提交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兰市农村能源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站 地址:舒兰市
联系人:赵永跃 电话:135962304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世贸广场3号楼A座4楼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联 系 人: 钟岩
日 期: 2013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