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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云南晋宁县商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建设-移交(BT)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31日点击:
                                               2013-05-31


    1.招标条件
    晋宁县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以《关于晋宁县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3】70号文) 批准建设,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 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本项目 建设-移交(BT)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晋宁县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占地132.22亩,建筑面积为94744㎡,包含商务办公楼、服务中心、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及总图工程等,项目占地132.22亩,建筑面积为94744㎡,项目合计建安工程费投资约为3.76亿元。
    2.2 项目总投资:建安工程费总投资约3.76亿元。
    2.3 工程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城东南侧B-3-03,东临永乐大街,北临普照路,西临经三路,南临纬二路。
    2.4 招标范围:晋宁县商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融资和施工,包含商务办公楼、服务中心、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及总图工程等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场内总图工程、强电、弱电、给排水、燃气、消防、绿化、人防设备安装、土石方及构筑物等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等,实际工程范围以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各项工程内容为主。
    2.5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省优工程。
    2.6 计划工期:16个月。
    2.7 本项目融资回报率:不得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年利)加5个百分点,工程款回购期限 3 年(不含建设期)。
    2.8 本项目建设—移交(BT)总承包工程款回购方式:按“433”方式回购,即主体分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支付BT承包方合同价款的4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一年后15天之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满二年后15天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9 招标人保留提前回购的权利,回购相关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在合同谈判时,以不违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原则的前提下商定。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 投标单位自有资金不少于合同总价(约37600万元)的30%,并能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的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3.3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二个(指建安工程费3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且完成BT工程业绩至少一个。
    3.4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近三年(2010—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3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0-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须经审计部门签章方为有效)。
    3.6 省外企业须具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7要求投标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 2013 年 05 月 31 日至 2013 年 06 月 06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座8楼8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派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派质检员的质检员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公司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资金不少于合同总价(约37600万元)的30%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正(¥1200.00),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0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筑工程交易网(www.kmctn.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昆阳街587号
    联系人:王进能
    电 话:(0871)6789373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8楼809室
    邮 编:650041
    联系人及电话:和可钦(13658848005)、速睿、靳凯文、钟蕊
    办 公 电 话:(0871)63114071
    传 真:(0871)6888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