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市凤凰蓝湾14#、15#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凤凰蓝湾14#、15#工程已由松原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松开经发[201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银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原市银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及招标范围:松原市凤凰蓝湾14#、15#工程,建筑面积6197.37?,其中14#:2690.23?、15#:3507.14?;层数及结构:六层带阁楼,框剪结构;工程造价约:960万元,施工图内全部工程量。
2.2 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兴业大街东侧,镜湖北路南侧;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工期15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对域外入松企业应按松原市人民政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松政办发[2012]25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 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1155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夏得财
电话:13894129918
传真:0438-2298887
招标人:松原市银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138000
联系人:张晖
电话:13894123172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