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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院车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6月05日点击:
                                             2013-06-05


    1、招标条件
    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院车棚工程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3】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通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院车棚工程
    2.2 招标编号:NXITC130401G012
    2.3 招标范围: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院940.8平米汽车棚膜结构工程(主体结构为钢结构,上覆建筑膜篷)
    2.4 建设地点:北京中路175号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院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 省外企业须具备进宁备案证书。
    3.4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0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31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 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北京中路51号),同时留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未递交报名资料的,其报名无效。
    4.2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进宁备案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一部(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5日8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五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 系 人: 杨兴民、高赫唯
    电 话: 0951-5031420、5058217
    传 真: 0951-5031420
    电 子 邮 箱: nxzb5058217@126.com
    邮 编: 750001
    开 户 银 行: 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 2400014090000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