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工程-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工程-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工程-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城市道路桥梁灾后重建工程-将军大道赤水湾大桥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2016]80号批准建设,以涉招核准[2017]010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
2.2项目概况:赤水湾大桥主体已完工,为进一步完善大桥附属设施,提升大桥景观效果,需实施大桥亮化工程;
2.3招标内容: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
2.4招标编号:HBCT-190250-001
2.5计划工期: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见赤水湾大桥亮化工程图纸及清单。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5投标人至少需配备以下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安全员、电工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岗位证或电工作业证在或高空作业证,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电工作业人员及高空作业人员需提供全国特种作业人员查询系统查询结果页截图(http://cx.saws.org.cn/)。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7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社保缴纳恒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下载页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并完成注册(注:已完成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否则影响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
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0310-38978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5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联系人:何晓刚、孟凡真
电话:0311-83086953
传真:0311-83086807
电子邮件:hbctxm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