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

时间:2019年04月02日点击: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 已由 其他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发改中心核【2014】1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 施工造价约4000万元,照明设计合同估算价约为16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1105007001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
逸林商务广场泛光照明设计服务项目
6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4月01日至2019年04月0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四、设计范围:1#商业中心、2#商务中心、3#公寓以及全区域景观的灯光照明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五、备注: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2、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补偿标准如下:根据定标排名顺序,对于评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除中标人外另两名投标人补偿均为1万元人民币,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3、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4、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7、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D-05地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吴中经济开发区
地 址:
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9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涂馨
联 系 人:
郑冬、郑薇
电 话:
0512-66598600
电 话:
0512-68079778
传 真:
传 真:
0512-6807972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0625083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