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及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丹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及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丹凤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丹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及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及业务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FCG—TP(2019)001号
三、采购人名称: 丹凤县人民法院
地址:丹凤县紫阳宫路
联系人:张鹏
电话:091420323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丹凤县北新街
联系人:秦扬
电话:09143329819
传真:0914-332981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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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传输线路升级改造 | 1 | 批 | 300000.00 | 详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 | 1 | 批 | 620000.00 | 详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为各类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服务优良具备本次谈判货物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必须提供合法本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24 09:00:00至2019-04-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8 09:00:00
2、投标地点: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标时间:2019-05-08 09:00:00
4、开标地点: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43329819
2、开户名称:丹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户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凤县支行
4、账 号:100163189890010001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