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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年09月11日点击: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房山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9月11日 08:54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09:00至2019年09月18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09月24日 08:30至2019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旅游和文化局二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旅游和文化局二层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300962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女士 010-6935335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 010-60300962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YSD-2019-ZB-WHLYJ1909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03009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女士 010-69353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6030096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
(2)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3)基本概况:古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4)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78.411706万元。
(5)工期:245天日历日
(6)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9]451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国家文物局颁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受聘于施工单位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41170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旅游和文化局二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旅游和文化局二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9]451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YSD-2019-ZB-WHLYJ1909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采购人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335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0300962

一、项目的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史家营观音庵修缮工程项目

 (2)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3)基本概况:古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4)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78.411706万元。

(5)工期:245天日历日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受聘于施工单位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09月10日至2019年09月18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的原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 年09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旅游和文化局二层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房山区政府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其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详见磋商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030096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