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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特殊科室修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时间:2019年09月16日点击: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特殊科室修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9-09-16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特殊科室修缮工程设计。

1.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内。

1.3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按院方要求完成NICU、PICU、ICU、产房、儿童内镜中心科室修缮工程的设计。

1.4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费金额: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以项目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60万为计费基数(计费额),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5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2.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2.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至20日。

3.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0日15时至17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楼顶总务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开标时间:2019年9月21日10时;开标地点:本院住院楼9楼教学室。

4.投标文件组成

4.1公司简介

4.2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4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4.5投标人同类工程的业绩资料(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6中标服务承诺(含投标报价)

4.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5.投标文件的份数、编制和签署

5.1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2投标文件格式自定,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

5.3投标文件(含正、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装封套内,在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地址;

(4)投标人联系电话。

6.中标原则

6.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单位资质、投标报价、同类工程业绩、中标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最后确定中标者。

6.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未中标解释。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合同主要条款

7.1设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历日内完成设计。

7.2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预算。

7.3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0%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余下设计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江门市星河路2号

联系人:李镇铭

电话:0750-7361937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