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
2.联系人:周祖菊,
电话:0834-8626960,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马道镇马道南路176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采购内容:
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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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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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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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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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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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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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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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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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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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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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1000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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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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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C-1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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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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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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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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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6000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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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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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HT71-8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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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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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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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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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10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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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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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40 TSGC-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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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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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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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货周期5天。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西昌机务段《报价单》于2019年 11 月 14 日17:30时前发送至959435781@qq.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190X0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7.同一企业对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视为无效。
8.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以第一份报价单为准。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