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及运输技术项目招标公告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及运输技术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及运输技术项目 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咨询单位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名称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3710613091
二、 招标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 招标项目: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及运输技术项目 四、 项目地点: 广州 五、 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六、 项目概况:2019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加快城际铁路建设,有序规划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体要求。同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指出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 1 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并提出了“加快构建都市圈公路和轨道交通网”“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探索都市圈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一张网’”的要求。 2019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到 2035 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基本形成“全国 123 出行交通圈”(都市区 1 小时通勤、城市群 2 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 小时覆盖)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城市群内轨道交通通勤化水平,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的具体要求。
2018 年,广东省政府正式决定委托广州地铁集团承接珠三角城际铁路运营。目前,广州地铁集团正积极筹备广清城际等线路的运营接管工作。 2019 年,广州市启动了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正在紧张建设,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已经市政府审议并启动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也于 8 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广州同步还积极启动了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工作。预计未来 5-8 年,广州地铁将运营超过 1800km 的“地铁 + 城际”线网,实施超过 500km 的旧线网的更新改造。
2020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正式发布了智慧地铁发展纲要,当前 5G 等信息化新技术全方位推动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巨变,迫切需要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在新一轮线网建设过程中主动推动和探索跨界创新融合。
本项目主要通过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运输技术两个项目研究,获得新的研究成果,支持大湾区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
七、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和工期1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第 I 标段 |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项目(标段 I) |
本标段共包含 3 个子项目: 1. 《大湾区车站建筑功能布局优化及标准化研究》重点研究方向为梳理车站类别及功能需求,研究车站建筑功能整体布局技术标准。 2. 《城际铁路智慧运管系统研究专题》重点研究方向为基于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城际铁路智慧运管体系。 3. 《城际、地铁一体化的综合防灾救援体系专题研究》重点研究方向为基于自动化监测技术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综合防灾技术方案;在一体化发展下区域资源共享的高效救援模式与实施路径;外部施工的自动识别及预警系统应用。 |
|
第 II 标段 |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运输技术项目(标段II ) |
本标段共包含 4 个子项目: 1. 《综合检测车应用》重点研究方向为:从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方面,研究不同形式轨道交通综合检测车功能需求及检测功能的实现形式,实现行车关键设备和运营环境的全面感知、监测,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保障,智能诊断和健康管理。 2. 《市域新线车辆技术标准调整研究》重点研究方向为:车辆技术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 3. 《货运专厢研究》重点研究方向为:地铁及城际铁路货运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货运管理和经营模式(含产品设计)研究。 4. 《城际铁路列车控制系统研究专题》重点研究方向为:互联互通运营背景下CTCS2+ATO 的功能优化,与 CBTC 系统相互兼容的可行性。 |
3. 项目工期:预计 2021 年 12 月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具体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主。
八、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项目(标段 I )标控制价:人民币 贰佰陆拾万 元 (¥ 260 万元)。
2 、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运输技术项目(标段 II )标控制价:人民币 叁佰伍拾万 元 (¥ 350 万元)。
九、 投标登记及发售(下载)招标文件时间1、 投标登记及发售(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 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6:00)
注:发售(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下载)招标文件,并从发售(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 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http://ggzy.gz.gov.cn/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栏目下载。
( 2 )联合体的协议原件二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
3 、本次招标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在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接收申请人按本条要求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申请人可不到现场办理投标登记,请需要办理投标登记的单位提前联系招标业主代表办理(联系人: 杨工 ,电话: 13710613091 )。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5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监督机构投诉。
6 、如投标登记如不足 3 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 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十一、 投标人合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2、 标段 I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业务范围需包括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 (业务范围需包括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 设立铁路 / 地铁防灾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 ;
3、 标段 II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业务范围需包括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 (业务范围需包括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
4、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 1 年 (2019 年 ) 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保留意见(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5、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6、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7、 关于联合体: 允许 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的工程咨询资质或资信的咨询单位或已设立铁路 / 地铁防灾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的单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
8、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
十二、 资格审查方式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若本批次单个标段投标人投标登记的数量不足 3 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则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标段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电话: 020-831067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40 楼
十四、 其他事项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gz.gov.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 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在新一轮线网技术专题研究(运营类)行车服务及运输技术项目各标段中,投标人可以兼中两个标。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附件 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5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7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9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0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1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2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3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广东伟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共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宇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9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2 |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3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4 |
四川东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5 |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广州轨道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28 |
惠州科为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
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其子公司 |
30 |
广州高英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市赛晨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32 |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 137060807702 ) |
33 |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44013067 )(已注销注册) |
34 |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65001452 ) |
3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 152060801025 ) |
3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44014218 ) |
37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 151060802021 ) |
38 |
代斌 ( 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44014021) |
39 |
陈峰(一级建造师注册号:晋 143151614616 ) |
40 |
韩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65000057 ) |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 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四、 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五、 若提交投标保函,该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声明企业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