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SHC2020-037
2、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预算:220万元/年,总预算:660万元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详细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保证金缴纳成功以系统识别为准,请各供应商转账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CA锁核对保证金有效情况);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拟供应商可在以下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供应商。
8、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CA锁到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12、采购单位: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尹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5-7254808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下浦袁州大道389号交通枢纽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远航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室
14、监管部门: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95-3198890
监管部门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1056室规划发展科
15、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系统报名回执单。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