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空气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29日点击:次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空气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空气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020-SH290
项目名称:空气波治疗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空气波治疗仪,数量:4套。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方式:在线报名:请登录公E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mzfcg.com/)进行实名报名,报名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公E采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oauth.4008705191.cn/Account/Register,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05-9899。)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需根据所报价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供应商所报价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一)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二)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其它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0592-2279312
联系方式: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92-2279312
空气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020-SH290
项目名称:空气波治疗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空气波治疗仪,数量:4套。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方式:在线报名:请登录公E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mzfcg.com/)进行实名报名,报名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公E采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oauth.4008705191.cn/Account/Register,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05-9899。)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需根据所报价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供应商所报价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一)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二)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其它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0592-2279312
联系方式: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92-227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