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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电子喉镜检查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29日点击:

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电子喉镜检查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电子喉镜检查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21]FJXW[DY]2020003
2、项目名称: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电子喉镜检查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1-1-电子鼻咽喉镜系统-1条-300000-是
-300000-6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电子喉镜检查镜采购项目-福州能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2号百联大厦12层01办公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12-27 13: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12-30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12-31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12-31 14:30,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第二医院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桥头东侧0号
联系方法:0591-62085015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鸿志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法:0591-8780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