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市人医综合大楼建设期间临时办公用房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27日点击:

市人医综合大楼建设期间临时办公用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兴市人民医院  市人医综合大楼建设期间临时办公用房 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 、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泰兴市庆云路 18 号长城楼一楼、仁和楼

( 2 )最高限价: 1432554.55 元

( 3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 4 )质量标准:合格

3 、招标范围及内容: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加固、改造、装修、安装等 工程 施工。 

4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70% ,结算审核结束并移交所有资料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0% ,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依据泰政办发【 2019  41 号文,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 2021 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框架协议供应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 

( 2 )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 ]( 含 ) 以上执业 资格,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 3 )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4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 。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7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00-11 : 30 ,下午 14 : 00-17:00 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 62 号) 3 楼江苏润泰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 ( 现金 ) ,售后不退。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 1 )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授权委托人报名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  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布媒介: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 限额以下。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晓芳

电话: 0523-87919796

招标代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云

电话: 0523-87723388

日期: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