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1年电子数码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 2021 年电子数码类采购项目 , 采购人为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1 项目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01 标电脑采购。
02 标复印机、打印机、一体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等采购。
2.3 预计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按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执行(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供货时间,以供货通知为准;如遇紧急需求,货物原则上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位。
2.4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 2021 年电子数码类采购项目,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以及最终交验等全过程,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1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890 号萍钢总部大楼 2410 室。
4.2 报名时间: 2021 年 08 月 10 日~ 2021 年 08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30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http : //www.ncmtr.com 》上同时发布。
01 标:
7.1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 / 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文档。
7.2 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现金方式交至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指定账户中,且需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凭缴费单据原件到报名处领取采购文件。
02 标:
7.1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0 元 / 份。
7.2 投标人完成报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的 pdf 版及格式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8.1 采购人: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 0791-82720164 ( 工作时间: 09 时 ~12 时、 14 时 ~17 时 )
8.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4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791-83825597 (工作时间: 09 时 ~12 时、 14 时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