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0日点击:次
项目概况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1316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650000 | ||
最高限价 | 65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到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方式: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操作步骤: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2)首次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新用户应先点击“供应商入驻”,入驻成功后再登录。(报名后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1年10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备案号:(2021)2794号,采购品目:C0505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信用融资:成都市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7、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278264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郭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郭女士 | ||
电话: | 028-85446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