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11日点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审批发备[2021]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纬三路118号

2 、工程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9890.33m 2 ,地上改造建筑面积约7066.85m 2 ,地下改造建筑面积约2823.48m 2 。其中各个楼层的布局要求:一楼设置业务大厅、办公室、模拟考试机房、培训教室等;二楼设置资料室、会议室、培训教室、电脑考试机房;三楼设置档案室、阅览室、办公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实验室;四楼设置办公室、会议室、设备库房、男女更衣室;五楼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六楼设置员工食堂、职工活动中心;二楼到三楼通道要设置门禁系统。

3、工程估算价:250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

总工期要求:7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设计工期10 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2月13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内装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楼内部装修、窗帘、灯具、电梯、电梯轿厢装饰、机电(含给排水、电气、空调、浴区设备等内容)庭院设计施工,汽车坡道美化,门楼美化,地下车库出新,地下车库学员食堂装修改造)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招标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办理如下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移交等工作及施工。注意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 、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协助业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对现有管网的勘察、保护;

6)地上附着物清理;

7)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8)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工作;

9)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拆除垃圾的清运、原有设施、材料、设备、临近构筑物的的防护。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2021年6月、7月、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B)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2021年6月、7月、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C)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2021年6月、7月、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A)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8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提供。)

(B)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近两年内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一年内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险缴纳凭证。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评分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及资格审查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2、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得分 12 分及以上)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综合评估法四:适用于专业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须提供装饰、暖通、给排水、强电、智能化专业)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工艺、系统、配置、选材合理。(0-2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 分)

1.建筑装饰方案:内部空间布局合理,设计有新意,满足设计任务书中功能设计要求,提供各层平面布置图及入口大厅、电梯厅、报告厅、食堂、会议室、过道等空间效果图。(提供图纸不少于 6 张)(0-1.5分)

2.考虑既有建筑客观条件,配合室内装饰方案,给排水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提供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不少于 12 张。(0-1.5分)

3. 考虑既有建筑客观条件,配合室内装饰方案,强弱电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提供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不少于 24 张。(0-1.5分)

4. 考虑既有建筑客观条件,配合室内装饰方案,装饰施工图深化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提供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不少于 60 张。(0-1.5分)

5. 考虑既有建筑客观条件,配合室内装饰方案,暖通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提供相关专业图纸,图纸不少于 6 张。(0-1.5分)

6.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7.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0-1分)

8、与建筑的协调性。(0-1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值。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0-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改造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各项目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进行评分。(0-2 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1分)

5.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

(A)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B)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

(A)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

(B)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企业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限评一个项目,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 1 分计取,参与方按 0.6 分计取;

3、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如是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③竣工验收证明,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限评一个项目,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2、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如是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③竣工验收证明,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金额以合同为准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1年 10  11  00  00  20 21年 10  15 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 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 21年 10 月 11 日 00 : 00  20 21年 10  15  24 : 00 ;

(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1 月 9 日 09:30:00

(4)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B栋镇江市南山路9号金恒大厦10楼

联系人:黄厚明联系人:孔工

电 话:18952801213电 话:13775533599

十一、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11-87053751

?十二、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指南

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联系电话: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