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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提升整治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21年10月14日点击:

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提升整治 EPC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河道管理处建设的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提升整治 EPC 项目监理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1]5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丰县范楼镇、梁寨镇、大沙河镇。

3.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5565万元,监理估算价约7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设计、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9150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7.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丰县网架街1号楼东楼北起3-5室)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7.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10月28日17 : 00 前通过纸质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5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招标人地址:丰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温宗雷 电话:1810522851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网架街1号楼东楼北起3-5室

联系人:王斌宏 电话:18112211106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