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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山嘉明二期蓄电池更换拆装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8日点击:

项目信息

CGP-21-DCF-JMDL-087
中山嘉明二期蓄电池更换拆装调试服务
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CGP-21-DCF-JMDL-087/01
中山嘉明二期蓄电池更换拆装调试服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山嘉明二期蓄电池更换拆装调试服务
具体的更换时间需招标方根据机组运行情况进行安排,可能会出现多次进场施工的情况。
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二期(B厂)2×39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于2009年投入商业运行,三期(C厂)3×460MW热电联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于2014年投入运行。 1.对二期共10组蓄电池进行更换,拆除原10组蓄电池及电池架,在原位安装共10组新蓄电池及电池架,电池架由电池厂家提供; 2.拆除旧的蓄电池等及电池架,并运输到招标方厂内的指定地点; 3.新蓄电池由厂内仓库运输到安装进行安装并恢复电池监测线缆; 4.电池的充放电; 5.出具试验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并提供电子版。(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横门路8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报价人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能源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报价人从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2个合同金额15万元以上的已投运电厂的电气设备改造/安装/检修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电厂是否投运由招标方或其评委会自行核实。
4.企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价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报价文件);没有在近三年内,报价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报价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的公司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入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到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给询价人。
5.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1-12-08 到 2021-12-14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500.0元
2021-12-24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1-12-24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招标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购买标书不再接受个人汇款,仅支持公对公转账汇款;汇款单位与申请开票单位必须一致,不允许“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汇款购买标书。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报价。报价人必须使用报价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报价文件,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方式

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80号
卢威
luwei19@cnooc.com.cn
528403
0760-87959661
0760-87959661
卢威
0760-87959661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