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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仁惠佳园公租房装修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8日点击:

仁惠佳园公租房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 QT20211202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仁惠佳园公租房装修工程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 2021 〕 55 号 批 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泰兴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现委托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仁惠佳园 5 号楼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 5 号楼 35 套房屋进行装修,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面积 3013.15 平方米,具体包括:铺设地面 2844 平方米、粉刷墙面 5993 平方米、安装门窗 7469 平方米,同步改造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监控和通讯系统,购置简单生活家具等。

2.3 招标工期: 1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456487.3 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结算款的 97% ,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视保修情况一次性支付结束(装修工程保修期三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五年)。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建设方代表等签字。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对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付款顺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 ]( 含 ) 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 无要求

( 2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 3 ) 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4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 : 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7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请申请人于 2021  12  29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 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三楼海信办公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1. 有关授权委托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 本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必须是由社保部门出具, 社保材料须符合泰住建【 2017 】 64号文要求 

6. 其它:

6.1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6.2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 ,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6.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 10 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 ID 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7. 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田金兰

电话: 13809015056

招标代理: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钱

联系方式: 0523-87766517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 . 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 . 投标人承诺书(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电 话:

邮 箱: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 2017 】 64 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