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市青山塘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青山塘坝工程已由磐石市水利局以磐水建[201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磐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磐石市青山塘坝工程;建设规模:8545.47m³;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土坝工程、溢洪道、涵管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磐石市朝阳山镇青山屯西北0.6公里处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工期7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在吉林省恒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磐石市福安路1165号三楼会议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0日9:0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邮编:132300
联系人:赵培章
电话:0432-652230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磐石市福安路1165号
邮编:132300
联系人:宋宝亮
电话:18946515819
传真:0432-65677877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