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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云南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2013年公租房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6月18日点击:
                                                2013-06-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2013年公租房工程已由屏发改联发【2012】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林业站院内
    2.2 建设规模:六层 框架结构 总面积:2400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495万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电子标书系统光盘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 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 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按5.4规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4 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屏边业务部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5 省内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屏边业务部(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投标申请人自行到投标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招标文件一并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 加 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09日15时00 分,地点为 屏边县人民路2号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大厅二楼(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红昌
  邮 编:661200
  联 系 人:金汝成
  电 话:1332493370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李勇积
  电 话:0873-3223320
  传 真:0873-3221446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