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开发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安开发区老旧小区雨污水管疏通、排查溯源检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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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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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开发区老旧小区雨污水管疏通、排查溯源检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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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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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海安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管网总长约25.6公里,总投资约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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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83万元。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11个老旧小区雨污水清淤、疏通和排查溯源检测,及主、支管网详查项目检测,并对检测过程中损坏的井盖进行修复及更换。当项目累计总额达到人民币 83 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排查检测和管网疏通能力。 ①排查检测能力: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②管网疏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及拟投入专业设备的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2 投标人拟派检测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测绘或环保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 2 名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2.4 投标人派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 1 名持注册测绘师证书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2.5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2 套全站仪 RTK、2 套管道检测机器人、2 辆清洗吸污车、2 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自有设备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等)上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自2020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华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4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7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15240580971、0513-5900183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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