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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18日点击:
项目概况

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s-zb22-77

项目名称: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3,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3,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3,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询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

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地址: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

联系方式:1870061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

联系方式:1531929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9290688

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