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湖路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水岸祥和家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家湖路地块城市更新一期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徐家湖路地块城市更新一期安置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 淮审批投资复【 2022 】 1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投控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水岸祥和家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水岸祥和家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具 体见货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a 、供货、运输、保管(保险)、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装潢、检测、调试、验收、缺陷修补、 竣工图资料 ; b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 c 、培训; d 、临时设施(包括脚手架、二次搬运等); e 、办理 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f 、控制中心(门卫或管理室)至各电梯的五方通话管线购置、敷设、话机安装等; g 、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 h 、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交货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承德南路西侧,徐家湖路东侧,延安东路绿化带南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①合同签订之日后买方发出供货通知起 60 日历天内,设备到场;②设备到场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③安装调试完成后 15 日历天内,验收通过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供应商须按招标人供货通知的要求分批次供货并安装,每批次均须满足交货期及使用期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 12500179.13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 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内容须包含产品销售、安装及维修);
②投标人所投标电梯制造商须具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3.6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必须取得《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3.8 投标人或其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自2020年2月1日以来具有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单项合同额700 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成功案例。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同一个电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当电梯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则仅对电梯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的投标则被否决。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月28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投控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40号 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179号9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7-89706309 联系电话:130949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