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 西政字[2022]52 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西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盟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西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 XWQGGGC2023-GKZB-QT0004
2.3建设地点:西乌珠穆沁旗
2.4规模:治理区总面积约为98.55hm2,土地损毁总面积约为47.26hm2。划分为32处治理区,治理区在西乌珠穆沁旗所辖6个苏木、镇均有分布。治理工程包括残山(梁)清除、垫坡、削坡、清运回填、覆土、撒播草籽、设立警示牌等。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全过程标段: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2.6标段划分及投资金额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划分 |
投资金额(元) |
招标内容 |
1 |
施工第一标段 |
7853317.62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
施工第二标段 |
7653562.14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 |
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标段 |
87.27 |
详见招标内容 |
2.7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标准(试行)》和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全过程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标准(试行)》和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内建工【2018】370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治欠发【2022】2号)及《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23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中标单位应按企业资质等级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最新下发文件要求执行)。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显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专业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类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件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 二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全过程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造价咨询);
(2)拟任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 须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件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 二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全过程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①为避免投标企业中标后因施工能力不足而无法保证按期完工限制中标数量,投标单位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投标后中标选取原则:投标方不做说明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顺序评标,投标人获得当前标段第一名后,默认为自动放弃后续标段提名候选人的,所在标段中标人依次递进。②施工方进场时由施工方与牧民协调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工程治理的作用,保障公众治理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ggzyjy.org.cn)首页“招标公告栏目”查阅相关招标公告。
4.2没有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入库的企业必须先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入库,办理入库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本项目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已办理入库的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新点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17:00
投标人办理企业入库注册审核电话:0479-8108994
CA锁办理地点: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大厅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7:30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479-8108426
4.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开评标):
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 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确认入库资料的完整性或正确性,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招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
(2)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xmggzyjy.org.cn/)中,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NMGTF))刻录至光盘及U盘中携带至开标现场,同时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以供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未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否决其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证件更新完毕并及时上传至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及证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自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如有补充通知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审查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3年4月 2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2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诚信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自行免费下载。
6.4如有补充通知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查看。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 22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7.3开标时间:2023年5月 22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7.5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联 系 人:包曙光
电 话:0479-3522028
招标代理: 内蒙古景仁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学府佳苑公建3号楼1-6号商铺
联 系 人:托亚
电话:0479-8203666
行政监督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电 话:0479-3524141
2023 年4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