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副食品、肉类、蔬菜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副食品、肉类、蔬菜
采购项目磋商邀请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副食品、肉类、蔬菜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正开磋商(服务)2023-02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估算金额 |
包1:估算金额约60万元每年; 包2:估算金额约20万元每年; 包3:估算金额约70万元每年; 注:1、供应商以折扣率进行报价,且折扣不得高于95%。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采购内容 |
包1:给学生食堂一楼汉餐、二楼汉餐、清真食堂、教工食堂供应副食品、调料; 包2:给学生食堂一楼汉餐、二楼汉餐、清真食堂、教工食堂供应肉类; 包3:给学生食堂一楼汉餐、二楼汉餐、清真食堂、教工食堂供应蔬菜及禽蛋类。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期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5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其他资格条件: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磋商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则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允许根据磋商工作实际情况,对技术、服务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5月11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北京时间) 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网上购买 |
文件售价 |
500元/包 注: 1.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时请将报名费汇至保证金账户并上传交款回单。 |
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18540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缴纳凭证。 注: 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zkzb2020@163.com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西路3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7-8901450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18812 邮箱地址:zkzb2020@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包一:12000元整(壹万贰仟元整);包二:4000元整(肆仟元整);包三:14000(壹万肆仟元整):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收款账号:8201000000063286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 行号:402851020412 交付方式: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含单独密封的“磋商最后报价表”)递交到【磋商地点】。 |
开启时间及 磋商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公告的媒体 |
《青海项目信息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代理服务费 |
包一:9000元整(玖仟元整) 包二:5000元整(伍仟元整) 包三:10500元整(壹万零伍佰)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
其他规定 |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次项目三个包的磋商响应,但每个供应商仅可为一个包的成交供应商,如遇同一供应商同时为多包成交候选人情形的,则该供应商默认为估算金额最大包的成交候选人,剩余包顺位推选。 |
监督部门 |
学院纪检监察处 0977-8220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