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旧机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旧机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93043
1.招标条件
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旧机库维修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结余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塔河县塔河镇。
2.2建设规模:对中心旧机库地面、库门、供暖管线、电线进行维修改造。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共14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招标,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3日8时30分到 2023年5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报名)、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材料不予以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2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745155835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