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7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综合车间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
总建筑面积:10189.87㎡;
结构类型:轻型门字钢架+框架结构;
建筑层数:一层(局部夹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东内环路以西,新远街以南,甲一路以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工期10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钟占林
电话:1594826444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赵贵春
电话:13756607911 传真:84262099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