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张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泉县张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甘政水发〔2022〕61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目前资金基本已落实,招标人为甘泉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3km 2 (包括封禁面积),其中:工程措施为坡改梯51.35hm 2 ,生产路2.88km;营造水保林268.97hm 2 ;林草措施为封禁治理面积653.08hm 2 ,补植油松苗木3804株,封禁围栏1500m,封禁宣传碑2座。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甘泉县张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 6 月21日至 2023 年6月 25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注:以上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 9时00 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泉县水利工作队
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911-4222312
招标代理单位: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小霞 电 话:18700119665